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类投标人企业库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日期:2012-11-28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将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通信、信号、PIDS、AFC、综合监控)安装类项目进行招标,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4号文,现建立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类投标人企业库并对投标人进行公开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类工程
二、招标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9-2221078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69-2863980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企业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5412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
四、项目概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组织实施的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包括通信、信号、PIDS、AFC、综合监控五个专业的安装类项目。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2年12 月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年12 月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 ??4:00 。
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已经办理IC卡或未办理IC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建库的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但入库后在招标人确定具体项目正式投标人之前,投标人须建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A类IC卡。
如报名参加资审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的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类企业库合格单位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大厅。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明,按国家法律经营。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企业、全资子企业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建库投标。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城市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含通信或信号,下同)、或通信系统、或信号系统、或含正线通信安装内容的总包项目、或含正线信号系统安装内容的总包项目工程业绩,或具有自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已完工程证明文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需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IC卡,若没有,则需提供按附件六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书。
9、本次建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若通过资格预审具备参加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类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2家时,则对该类投标人企业库发布补充公告。若通过资格预审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12家且少于等于30家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类企业库合格单位。若通过资格预审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0家时,择优选取总得分前30名的投标申请人为该类企业库合格单位。
十、本项目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一、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五份,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必须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建设工程投标人企业库中永久有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入库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二、关于正式投标人的确定。具体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将从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类投标人企业库的合格单位中摇珠或以投标人报名的方式或按预选承包商的有关规定选择正式投标人,投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党群监察部
电话:(0769)28639801
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类投标人企业库资格审查文件.doc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