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110kV交流电力电缆采购项目(2616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日期:2013-08-29 |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
二、招标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党群监察部
电话: 0769-28639801
邮编:523073
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概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是一条由北部??西南方向的市域快速干线,是连接东莞西部城镇密集带的客运交通走廊。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
注:招标内容和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招标控制价:2073.329697
五、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工地/仓库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年 8 月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明,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企业、全资子企业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
3、拟投货物须具有有效的110kV交流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在
5、投标人已提交按照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1、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名时,则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由各评审专家对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按照附件四的规定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取前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
附件一: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四:择优项目表
附件五:投标申请公函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附件八:投标申请人承诺书格式(如适用)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