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日期:2015-01-15 |
现就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项目(招标编号:1500301)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15个车站内灯箱、LED灯箱、梯牌、墙贴、屏蔽门贴、列车内平面媒体等广告媒体的广告资源经营许可权(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范与明细”)。
二、经营期限:自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开通试运营之日起十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企业成立3周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因企业重组或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不足3年的,出具函件说明并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每年经营收入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以通过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过去三年度中(2011、2012、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
3、已按投标人须知第24.2款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且经查询后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经营期不少于1年,合同平均年收入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经营期虽少于1年但合同总收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的户外广告媒体(指户外大牌、公交、机场、轨道交通广告媒体)经营业绩,经营业绩以投标人与户外广告媒体业主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中所列经营期限、合同金额为依据(投标人控股企业的经营合同可一并计算在内,控股关系以投标人出具的证明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到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如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核对后退回),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报名企业名称一致。没有在上述期限内提交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者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所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资料上的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15年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日报和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dgcq.com)、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网站(网址:)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
咨询电话:0769-23114448、22683390(传真),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