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2018年维修工程部备品备件单一来源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日期:2020-05-28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业主”)现就运营分企业2018年维修工程部备品备件单一来源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2018年维修工程部备品备件单一来源项目
1.3项目总预算: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壹万叁仟柒佰柒拾元整(?2,613,770.00)。
1.13项目共分28个项目包(报价人可同时响应多个项目包或其中任意1个项目包,但各项目包报价文件需独立密封提交)。各项目包预算如下:
分包序号 | 项数 | 预算金额 | 生产厂家或品牌 |
第1包 | 1 | ?30,000.00 | 英国艾克赛尔无线有限企业 |
第4包 | 2 | ?8,600.00 | contec康泰克(上海)信息科技有限企业 |
第5包 | 3 | ?9,862.00 | IBM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企业 |
第9包 | 1 | ?14,000.00 |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企业 |
第11包 | 7 | ?492,000.00 | 北京冠华天视有限企业 |
第16包 | 1 | ?6,000.00 | 德国SCHMERSAL(中国)有限企业 |
第18包 | 1 | ?27,920.00 | 富士通(中国)有限企业 |
第19包 | 1 | ?3,195.00 | 广州德银电子科技有限企业 |
第22包 | 1 | ?1,800.00 | 广州正泰电器有限企业 |
第25包 | 1 | ?6,000.00 | 昊容电子有限企业 |
第26包 | 2 | ?85,100.00 |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企业 |
第33包 | 2 | ?85,000.00 | 南京南瑞集团有限企业 |
第36包 | 1 | ?15,000.00 | 瑞士赛雪龙企业 |
第38包 | 1 | ?491,480.00 | 上海邦诚电信技术股份有限企业 |
第39包 | 1 | ?3,760.00 | 上海德国工业Danotherm |
第40包 | 1 | ?5,450.00 | 上海霍睦斯有限企业 |
第41包 | 10 | ?159,800.00 | 上海凯华电源成套设备有限企业 |
第43包 | 4 | ?154,400.00 |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企业 |
第45包 | 2 | ?40,000.00 | 上海铁路通信有限企业 |
第49包 | 1 | ?6,800.00 | 深圳市三旺通信技术有限企业 |
第50包 | 14 | ?454,137.00 | 施耐德电气有限企业 |
第53包 | 1 | ?4,461.00 | 西安中车永电电气有限企业 |
第55包 | 9 | ?130,905.00 | 西门子股份有限企业 |
第56包 | 3 | ?178,000.00 | 现代重工(中国)电气有限企业 |
第57包 | 2 | ?7,000.00 | 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企业 |
第64包 | 4 | ?48,700.00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企业 |
第66包 | 3 | ?17,200.00 | 珠海朗尔电气有限企业 |
第67包 | 3 | ?127,200.00 | 珠海派诺电力科技股份有限企业 |
本次报价,采购人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和报价保证金。
交货地点包括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东城车辆段物资总库(东莞市茶山镇方中路)。具体交货时间、地点以买方书面通知或合同为准。
1.7比选原则: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再对项目包整包比价,在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项目包报价总价(含税)最低价中选为原则。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B. 凡两家或以上报价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企业为其他企业最大股东的。
C. 报价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D.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实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物资部(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综合楼A440)。
2020年5月28日至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邮寄或送至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物资部(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综合楼A440)。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3.1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1.13.2项目询价(实施)期间,报价人与业主存在争议、质疑、投诉、纠纷、诉讼等情况,在上述情况处理结束之前,业主有权拒绝其询价文件的索取。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物资部(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综合楼A440)
传真:0769-88175354 邮编:523000
梁先生,电话:0769-88175356
感谢对大家工作的支撑!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