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第一轮电客车架修(17列)辅助升弓系统委外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日期:2020-06-08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第一轮电客车架修(17列)辅助升弓系统委外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第一轮电客车架修(17列)辅助升弓系统委外维修项目,采购编号:071号。
2.1采购内容: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东莞市茶山镇方中路东城车辆段)17列电客车辅助升弓系统架修。详见用户需求书。
2.2★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元整(?475000元)
3.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1日14:30。
开标地址: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评标室(东莞市东城大道561号)。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凡两家或以上报价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企业为其他企业最大股东的。
3)报价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领取招标文件期限及需提交的资料
6.1领取招标文件期限:2020年06月08日8:30-17:30至2020年06月15日8: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领取文件地址:东莞市茶山镇方中路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车辆段综合楼A454室。
6.2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不收费。
8.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7月01日14:30之前送达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评标室(东莞市东城大道561号)。
招标人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因故未参与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9.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9.1供应商必须交纳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即¥5000.00元)的项目投标保证金亦可按自愿原则交纳壹万元整(? 10000.00元)年度投标保证金,此年度投标保证金仅需交纳一次即可参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该年度的所有自主采购项目,每年度供应商可申请退还,不申请退还者将自动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9.2交纳投标保证金办法: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项目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且交款人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供应商应按下列一种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账户上。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
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
收款单位账号: 944008010000260281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 0769-88176004
(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第一轮电客车架修(17列)辅助升弓系统委外维修项目”投标保证金或“运营分企业自主采购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
说明: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者交纳金额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0.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采购人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2.采购人只接受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13.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外网:/
14.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未按此要求实行的投标人将影响其参与采购人后期主办的其他采购项目。
15.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
地址:东莞市茶山镇方中路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车辆段综合楼 A454室
联系人:朱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9-88175383、0769-88176004
邮箱地址:zhufangqing@dggdjt.com、zhouyong@dggdjt.com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企业运营分企业
2020年6月8日